中国有罪推定还是无罪推定

中国是无罪推定。

无罪推定又可称为无罪类推,简单地说是指任何人在未经依法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无罪推定包括被告人不负有证明自己无罪的义务,被告人提供证明有利于自己的证据的行为是行使辩护权的行为,不能因为被告人没有或不能证明自己无罪而认定被告人有罪。无罪推定原则是现代法治国家刑事司法通行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国际公约确认和保护的基本人权,也是联合国在刑事司法领域制定和推行的最低限度标准之一。

无罪推定所强调的是对被告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须有充分、确凿、有效的证据,如果审判中不能证明其有罪,就应推定其无罪,应该说这一原则对于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诉讼地位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既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冤狱的发生,也有利于实现刑事司法公正及推动其他诉讼制度的完善和发展。但是,如果以被害者的角度考量,若是罪证不足,又万一加上犯人拥有较大影响势力,能成功影响较不健全与独立的警察、检察或司法程序,无论受害者是否即为弱势族群,很有可能因此导向案件久悬不决,甚至是对加害者做出有利的判决。

在人民法院依法确定被告人有罪之前,任何人不得将其作为有罪的人对待,此条为无罪推定原则的关键性内容,受刑事追究的人,即使其犯罪事实已相当清楚,证据已足够充分,即使其民愤极大,即使高层已有明确指示,但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从法律上仍不能确定其有罪,因而不能将其作为有罪的人对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条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中华人民***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