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办理所有权-转移-商品房买卖-依生效法律文书(拍卖)商品房需要什么材料?
一、在长春市办理“所有权
转移
商品房买卖
依生效法律文书(拍卖)商品房”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拍卖档案、法律文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2.一般情况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3.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4.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5.一般情况需提供:物业维修基金票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6.一般情况需提供:询问笔录(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