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办理所有权-转移-商品房买卖-依生效法律文书(拍卖)商品房需要什么材料?

一、在长春市办理“所有权

转移

商品房买卖

依生效法律文书(拍卖)商品房”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拍卖档案、法律文书(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2.一般情况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3.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真实有效。)

4.一般情况需提供:申请书(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5.一般情况需提供:物业维修基金票据(纸质和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6.一般情况需提供:询问笔录(电子版:原件1 份;复印件0 份;真实有效。)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