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弄丢生活费,儿子罚她吃饭不准上桌,儿媳怒掀餐桌,你们对此有何看法?
我觉得这个儿子真的是禽兽不如!竟然对待自己亲生母亲如此刻薄!如果这位母亲想要告这个不孝子的话,也是有法律支持的!竟然因为母亲丢了生活费就不许上桌吃饭,真的是有违人伦,母亲白养了他这么大!
我国《宪法》规定,作为子女在经济上有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请认真的看,这里说的是尊重!照顾!关心!这是法律规定的赡养扶助。
1、从法律角度来说
不管是在我国的《宪法》还是《婚姻法》里,都有明确的条文规定,作为子女有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成年的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所以从法律角度来说,作为自己是必须要赡养自己的父母,特别是在他们在没有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时候,这是必须履行的义务。
2、从道德角度来说
每个人都有父母,父母亲库把孩子从小养大,这期间所付出的一切,是难以用时间和金钱来衡量的,当儿女成年独立,而父母老去的时候,照顾他们,帮助他们是每一个作为人子应尽孝道,这一点我想是无可争辩的公理,作为儿女这是必须做到的。
3、从亲情角度来说
看到这个题目,我真的感觉气愤不已,竟然有人这样是对待自己的母亲,这种人真的不配称作是人,母亲从小把我们养大,尽心竭力,唯恐我们受一点委屈,哪怕有一点好东西,母亲都想着留给自己的孩子,我觉得作为母亲,没有什么东西是舍不得给孩子的,哪怕是生命!
竟然有人这样对待自己的母亲,竟然因为一点钱就不许她上桌吃饭!儿媳竟然还能掀桌子!这是何等的有悖人伦道德,这样的人我希望他不要老去,希望他的孩子善良!希望他不会被同样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