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建房最新政策

2022年农村宅基地建房新规:

1、不满足一户一宅条件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一户一宅”已经成为农村宅基地使用最基本的原则,通过宅基地确权登记、闲置宅基地清理整治、宅基地付费使用改革等对“一户多宅”做蚂问题进行清理,从而严格执行农村“一户一宅”规定,保障农村宅基地资源能够得到有效合理地使用,所以现阶段如果农村居民不满足一户一宅条件,其申请宅基地修建住房,将不予批准。

2、将宅基地出卖、出租、赠与、有偿退出等申请宅基地不予批准

提高农村宅基地使用效率,对于增加农村居民经济收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对此,2019年《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及2021年《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并胡汪发展用地的通知》指出将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所以现阶段很多农村居民都将农村宅基地出卖、出租、赠与、有偿退出,而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将宅基地出卖、出租、赠与、有偿退出的人,申请宅基地将不予批准。

基地申请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建房户关于使用宅基地或生产经营性用地的申请;

2、《个人建房用地审批呈报表》或《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呈报表》;

3、村、组已履行张榜公布的证明材料;

4、属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须提供城建规划部门的审查意见或用地规划许可证;

5、属违法用地补办手续的,须附违法用地处理结案材料及落实情况;

6、占用耕地的,必须提供耕地占用税缴费凭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土地绝仔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