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不说话算默认吗

法律分析:法律上不说话算不算默认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我国宪法没有规定公民有沉默权。但是民法上的追认,如果你默示有可能代表你默许。在正式的场合、重要的处分行为,一定要需要主动的意思表示才算认可。这个意思表示包括书面和口头两种,书面比较明显,也就是签字是认可,如果不签字一定不是认可。默认同意往往是在口语表达的情况下出去,往往是要符合一定的语境和剧情。但,作为公民应该实话实说,做良好公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宪法》第五条 中华人民***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