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诉讼合同条款是怎么约定的?
一、违约诉讼合同条款是怎么约定的?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 ,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 。 《 合同法 》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因此,合同中违约条款的约定甚为重要。 违约责任条款 约定通常有两种方法:其一是约定专门的违约条款,其二是在质量责任、交付责任等约定的同时进行约定,这比专门的设定违约责任条款更隐蔽,但有一定的局限性。违约责任的约定切勿只是“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等等,如此约定必须承担 举证责任 ,否则无法主张赔偿,因此违约责任条款应该明确违约责任实现程序、数额或计算方法,最简便明了的方式就是直接约定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违约金条款可与相关的如数量条款、质量责任条款、付款条款、迟延交付责任条款一并约定。违约金条款一般约定为:甲方应当,未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二、 合同违约 的起诉期法律怎么规定? 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 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时起计算”。 也就是从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违约的时候起算。 还有,注意 诉讼时效 ,一般 民事诉讼时效 为两年。也就是说,如果你已经知道对方违约,但是,在你知道之后的两年之内未提起诉讼,超过诉讼时效就不能起诉了。 我国法律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包括两大类: 第一,一般诉讼时效,即《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该条规定,在我国,一般诉讼时效为2年。 第二,特殊诉讼时效,根据上述《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除该条规定的2年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法律另有规定诉讼时效不是2年的则被认为特殊诉讼时效。如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②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③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④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另有环保 法规 定 环境污染 诉讼时效为三年等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 违约诉讼合同条款 是怎么约定的?只要另一方没有按照合同来办事,那么另一方就要给付出一大笔的违约金,而且还要补救当时违约的所有损失,因此,在合同里面必须要添加违约条款,因为这是涉及到双方的利益不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