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限制行为能力人进行单方民事行为是绝对无效的?如何为限制行为能力人指定监护人

1,民事行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行为。合法的民事行为称为“民事法律行为”。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所必需的条件的民事行为,是非法的,无效的。 民事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上位概念,包括民事法律行为、绝对无效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相对无效民事行为)、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不包括侵权行为、违约行为、无因管理行为等事实行为。

2,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法律上纯获利益的法律行为,即不负担法律义务的法律行为(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法律行为。③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与其行为能力不相适应又不属于纯获利益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④未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出其民事行为能力范围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例如,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抛弃价值较大的动产所有权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再比如:《继承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楼主提出上述问题说明您对民法理论知识的掌握有欠缺,请把上边的两段默念五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