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于法律无情的辩论赛,如何以诸葛亮挥泪斩稷切入

不是无情而是大情。个人之间的关系是私交是私情,小情。不能以私废公。像诸葛亮斩马谡,当时蜀国人才不足是事实,马谡在诸葛亮心中地位不是不重。马谡兵败后。也有很多大臣建议,能够让马谡带罪立功。然而诸葛亮还是挥泪斩马谡。

挥泪斩马谡,诸葛亮不心痛吗?当然心疼,然而马谡定下了军令状,结果自己违反了军令状。马谡的失败不单单是他个人的失败,很多无辜的战士因为指挥不当,而一去不返,蜀国好不容易建立的基础设施被破坏,无辜百姓的家庭遭破坏。不斩马谡,又如何能面对这些死去的,和活着的其他人呢?国家的法令又置于何处?

如果不斩马谡,那么徇私枉法,以私废公的事情将屡禁不止,言出而不行,那么人民也好,军队也好,又怎么能够指挥的了。怎么能够保卫祖国繁荣发展呢?所谓“信”是人之根本,普通老百姓尚且遵守信用,而对于一个当权的领导者又怎么能够背叛法律这种“大信”呢?

诸葛亮斩马谡,虽然在小的地方不讲人情,可是正是为了讲大情。法律不是无情而是有大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