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混合和加工有什么区别啊?
混合也即不同所有人之物掺合、融合在一起而形成新 物之状态。我国司法实践,对混合 的处理一般依原物价值的大小而定,既混合物通常归原 物价值较大的一方所有,原物价值较小的一方可取得与 原物相当的补偿。如原物价值相差不多,也可由各方***有。加工也即将他人之物加工制造成具有更高价值之新物 的活动。我国有关司法解释和 司法实践,则强调如下问题:其一,未经他人同意而对 其所有物进行加工的,应恢复原状,如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加工人应负赔偿责任。其二,当事人就加工物 的所有权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如无约定,加工物的 所有权原则上应归原物的所有人,但其应就加工劳动给 予加工人适当补偿,而如因加工增加的价值大于材料的价值时,加工物可归加工人所有,但其应给原物的所有 人以相当补偿。其三,有附属物的财产,附属物随该财 产所有权转移而转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又不违法的, 按约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