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原则的法律依据

在民事诉讼领域其主要有如下几种学说: 多元说:这种观点认为在民事诉讼中之所以采取辩论主义,是出于尊重私人自治,高效率地发现真实,防止出其不意的攻击,确保对裁判高度公平的信赖等多元根据,它是在漫长的诉讼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由于该观点所依据的根据不是单一的,故称多元说。日本的竹下守夫等学者是多元说的倡导者。多元说近年来已成为一种十分有力的学说。对此,中国有人认为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辩论原则的法律依据和理论依据有四点:1、当事人地位平等 2、当事人应承担举证责任 3、法院只在特定条件下才主动调查收集证据 4、诉讼应当公正

总的来说,辩论原则的根据是多种多样的,但是,不管学者对辩论原则的理论依据认识有多大差异,但都有其***同的思想基础即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强调意思自治,法官在诉讼中的作用是被动的和消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