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光的主要成就
执业以来,李律师多次接受安徽电视台、合肥电视台、合肥晚报、安徽商报、安徽法制报、江淮晨报以及安徽第一报——新安晚报的采访邀请,点评现实生活中发生的各类法律案件,在省内外获得了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面对委托人的案件,李律师以其极富魅力的个性,娴熟的法律知识,有效妥善快速化解纠纷的原则以及追求卓越的执业风格赢得了委托人一致的好评,既多次在刑事案件中担任辩护人,又成功代理了诸多疑难复杂的诉讼类和非诉讼调解类民商事案件,如,办理了王老太太与六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安徽电视台公***频道夜线60分以“取不出的纱布”为题对本案进行了长达20分钟的大手笔报道,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反响,最终只通过调解就获得了应得的赔偿款)、李某某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该案经过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程序,由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作出权威鉴定结论,认定六安市中医院医疗行为存在过错,最终该案在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胜诉,获得了应得的赔偿款)、卫某某交通肇事案(此案发生在合肥市肥西县,卫某无证驾驶汽油机车致两人死亡后经过安徽电视台第一时间连续报道,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接收该案后经过李律师在民事赔偿部分的积极协调解决,妥善做好了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获得了两个死者家庭的刑事谅解,最终得到了轻判并获得缓刑)、桂某某离婚纠纷案(其老婆离家出走,不知下落,成功帮助其通过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一次性离婚)、凌某某借款合同纠纷案(帮助其通过法院诉讼财产保全成功,最终顺利追回了欠款)、王某某与安徽苏宁电器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件(该案经过劳动仲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一审诉讼均获胜诉,得到了近2万元的赔偿款)、管某某被重伤害案件(在民事赔偿部分通过调解帮助其一次性拿到7万元的赔偿款)、王某房屋被漏水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该案经过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的调解,原告获得了房屋因楼上装修导致进水带来的各项损失近3万元)、合肥天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费纠纷案件(该案经过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胜诉,获得物业费、违约金、仲裁费、公告费等各项赔偿3万余元)、魏某某与合肥韦博国家英语培训中心教育培训合同纠纷案(该案经过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追回了已经交纳的培训费1万多元)、缪某、程某商品房买卖定金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件经过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交纳1万元定金,获得1.5万元退款,后当事人非常满意,赠送了一副锦旗给李律师)、聂某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该案件中聂某在工地干活,被从楼上掉下来的钢管砸伤,后经过律师介入调解获得了包括治疗费在内的6万多元赔偿款)、束某某汽车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束某的汽车被租走,之后租车人不见踪影,18万多元的马自达新车也找不到了,介入该案后李律师果断采取诉讼措施,请求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诉讼保全租车人的房屋一套,这样该案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通过房屋保全的手段施加压力使得租车人的父母把法院调解规定的19万元赔偿款给了我方当事人)、杨某某与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人身损坏赔偿案件(系不明气体顺着下水管道入室毒死杨某女儿的事件,当时安徽电视台的安徽卫视、第一时间、公***频道、新安晚报等均进行了大篇幅报道,接收委托人的委托后和当地的区人民政府经过艰苦的谈判,最后双方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该案得以圆满解决)以及一元消毒餐具收费案(该案得到了大获全胜的结局,被安徽法制报、合肥晚报、芜湖大江晚报、新华网、安徽新闻网以及安徽电视台等新闻媒体的大篇幅报道,受到众多消费者的好评,该案件最大的社会意义是安徽省工商局用发布文件的形式规定,从2011年6月1日起,禁止各类餐饮机构用任何形式向消费者收取消毒餐具费)等案件,通过自己的认真努力,在众多案件中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李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顾问服务经验,已经服务过和正在服务的法律顾问单位有以下数十家企事业单位:外商独资公司——爱蒲聚氨酯(安徽)有限公司、安徽春庆工贸有限公司、安徽奇精机械有限公司、合肥天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合肥天驰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合肥居安拆迁事务有限公司、安徽丰润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马荣军(小贷公司负责人)等数十家企事业单位聘为常年法律顾问,在商务投资、商业谈判、合同审查、代理诉讼等方面为这些单位提供了优质的常年法律服务,通过自己的各类法律服务,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
李永光律师郑重承诺:将以其广博的专业知识并穷尽一切法律允许的办案途径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