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一个有关纠纷的问题,希望给出法律依据,谢谢!
不用赔偿,理由:
你弟弟构成正当防卫,造成的损失应当由违法行为人自己承担;因对方用凳子打向你弟弟,你弟弟为了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情急下拿对方电脑防卫,这构成正当防卫,如果是对方拿凳子没有打你弟弟之前,你弟就拿了对方的电脑,然后对方打向你弟弟,你弟此电脑挡,这个不构成正当防卫,应当赔偿相应损失!相关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