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能通过杀人来挽救生命?

首先,回答不行。

人的生命是对等的。如果你为了挽救身边人的生命而杀人,那么首先要把考虑的为难题分为两个方面,一种是你要杀的人侵害了你要挽救的人的生命而另一种是你杀的那个人没有侵害了你要挽救人的生命

如果你杀的那个人没有侵害了你要挽救人的生命,那么在对等的条件下没有优劣、种族之分,因为你为了挽回身边人的生命而牺牲他人的生命是可耻的,也是不值得的。假如说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当时那是自然界的准则。人的社会里除了自然界的准则,还有人的准则,那就是法律和道德。 我们只要没有侵犯到他人的自由,你就不该受到他人不论是道德的还是物质的谴责(J·密尔)。人是不能像动物那样为了食物和繁衍而伤害同伴。就比如说,商纣为了救妲己,而要比干抛心

,遭到千古责骂

如果你为了挽救身边人的生命而杀人,那么在法律面前,又分为迫害行为是否在进行,如果在进行那么就属于正当防卫,如果不是就要受到法律制裁。就像佛家说的任何人都是只要放下屠刀就是无过的,所以在考虑杀人之前应该考虑如何劝说侵害者,使之更有效的解决问题,而不是依靠武力。应该考虑用更加柔和的手段,毕竟任何人都不会轻易侵害他人,当然十恶不赦的人除外。即便是十恶不赦,也要想法是他回头,他在上海他人时,自己也会留下创伤,无论是心理还是肉体。

如果说是为了阻止战争,那么我奉劝最好是通过谈判从本源解决,所谓本源应该是战争发生的争端。但如果是一方强行侵略另一方,那么最好还是倚仗止战。因为战争往往不是因为一两个人而发生的,往往是长期积压的民族仇恨(如二战时德国)和民族自卑心。就像二战时杀了希特勒,也总有一日会因为德国民族感情高涨,而引起战争。英、法等诸国对德国过分的压制,而德国人在强硬的要以军事解决争端时,又采取了一再让步,使德国觉得他们摆脱被压迫的时候到了,于是一场战争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