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偷税漏税将得到什么样的处罚?

我真是万万没想到,古茗那么贵,竟然偷税漏税?就在这几天,古茗奶茶关联公司浙江古茗科技有限公司偷税漏税超过了2322万,被台州市税务局罚款1161万,挂不得网友说,天下乌鸦一般黑,没有几个经得起查的。

从大家最近常见到的娱乐圈、直播行业,现在又延伸到了茶饮,各个行业几乎都有偷税漏税的情况,法律明确规定,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求求你们别再偷税漏税了,否则你将面临法律责任和名誉损坏。

再讲偷税漏税的处罚之前,我先讲一下什么是偷税?什么是漏税?

《中华人民***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下称“税收管理法”)第63条规定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漏税指因为纳税人的不细心或者不熟悉相关规定和制度,或因为税务机关过失等原因造成纳税人少缴税款的情况。

不过我们经常看新闻都能看到偷税漏税是放在一起,两者其实还是存在区别的,偷税是纳税人主观上的违法,是故意的;而漏税是纳税人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主观意识的一种过失行为,其处罚比偷税要轻。

那企业偷税漏税,该怎么处罚?主要负责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对于企业的偷税行为,一般以处罚为主。

根据《税收管理法》第63条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纳税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01条规定:对于“逃税罪”,金额较大且占应缴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企业的漏税行为,一般以“追缴”为主。

根据税收管理法第52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对于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而导致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那企业偷税漏税,主要负责人会负什么责任?

在这里举一个深圳市湘钢贸易有限公司谭某逃税罪的例子。被告是单位和个人,经查明,从2007年至2010年,公司逃避缴纳税款***计人民币624311.5元,之后公司被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追缴税款和滞纳金,而谭某是公司直接法定代表人,未在规定期限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后被公安人员抓获。

最后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湘钢公司、被告人谭某经通知限期缴纳后仍未缴清,其行为已构成逃税罪,判决如下:(一)被告单位深圳市湘钢贸易有限公司犯逃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二)被告人谭某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限于本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向本院一次性缴纳)。

结合上面的案例和《刑法》第211条规定,企业犯逃税罪,一般是“两罚制”,即对单位处罚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依逃税罪处罚。案例中谭某是公司的直接责任人应以逃税罪论处,并处罚金。

而上面提到的“直接责任人和其他责任人”,不仅仅指企业法人,还包括公司股东、财务总监、财务经理等直接参与偷税漏税行为的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和国会计法》第42、43、44条规定,财务人员参与偷税漏税,伪造、变造会计凭证、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你的企业被举报偷税漏税,或收到了追缴通知书或处罚决定书,企业负责人可以采取下面的措施:

1、积极和税务机关沟通,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改善措施;

2、及时足额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规避刑事责任;

3、自查税务体系并对其进行完善;

4、聘请法律顾问,防范税务法律风险。

希望所有人都能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莫要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