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婆按现在法律
《水浒传》中,武松杀嫂和斗杀西门庆的情节可以说是整部书中最知名的故事之一。无论是影视剧还是原著,对其都有很多笔墨渲染。
潘金莲第一次看见武松,非常仰慕,有意勾搭,但是武松是光明磊落的汉子,不肯就范。后来偶然结识了西门庆,在王婆的撺掇下,两人厮混成奸。
那时候武松正好出差公干,给潘金莲和西门庆留下了绝好的机会。西门庆是当地的大财主,与县令大人又有交情,根本不把武大郎放在眼里。后武大郎在卖梨恽哥的帮助下,将两人捉奸在床,却被西门庆踢中胸口,得了重病。
再往后,在王婆的诡计下,王婆要挟西门庆和潘金莲,无奈三人起了歹心,最终将武大郎毒死了。待得武松回来后,武大郎已经去世,连尸骨也烧的荡然无存。
武松当时是县里的都头,还算是懂法的,况且他与鲁智深一样是个胆大心细的汉子。他先去县里找知县告官。然而知县已经收了西门庆的银钱,只要打马虎眼说:“这件事难以理问”。
后来武松逼急了,县官又在推脱让武松走走程序。于是武松又写了状纸、摆了证据。知县还是不办理,又说“待我从长计议”。武松眼看没办法,只好动了杀心,替天行道。
他先是以宴请为名,召集了武大郎的邻居们,了解了武大郎被害的真实情况。当时更有验尸官在火化完武大郎尸体后,意外捡到一块武大郎的尸骨,尸骨发黑,证明是被毒死的。
在一切证据确凿之后,武松让邻居们作为证人都签了字画了押,在武大郎灵前亲自手刃了嫂子潘金莲。这里有个细节,武松在杀嫂的时候,还特意扯开了潘金莲的衣服,这正是为了佐证与潘金莲的殴打,防卫过当而使潘金莲致死。可以说武松的心思,是十分缜密的。
在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之后,武松让邻居们作证,押送着王婆一起去见官。这时候生米煮成熟饭,县令大人眼见西门庆已经死了,只好给武松“判了个杖脊40,发配2000里”。
在常人看来,以为县令给武松的这个判刑一点都不重,很多人还以为武松毕竟和县令有交情,县令特意网开一面了,其实并非如此。武松的这个判决,在宋朝也是相当严重了。
在宋朝,“刺配”刑法非常盛行。刺就是刺字,在脸上刺字,林冲、宋江等人都曾被刺字;配就是发配,送到边远地区服劳役。发配常常根据罪行大小,分为刺配本州,邻州,500里,1000里,2000里,3000里和沙门岛。
刺配之上,就是死刑。所以武松被发配2000里,可以说这个判罚还是很严重的。换算到现代,相当于无期徒刑。只是这个刺配,有一层特殊性,在古代刺配一方面成了官僚们对无权者滥用的刑罚,另一方面也成了官僚们用来恩赏有关系的人的一种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