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相邻关系纠纷是什么
法律分析:相邻关系纠纷包括以下这些:
(1)相邻用水、排水纠纷;
(2)相邻通行纠纷;
(3)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纠纷;
(4)相邻通风纠纷;
(5)相邻采光、日照纠纷;
(6)相邻污染侵害纠纷;
(7)相邻损害防免关系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二百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