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内死人了对房主应如果补偿?
出租屋内死了人,原则上无须对房主进行补偿。
生老病死是人生自然规律,没有人可以例外。承租人租赁出租人的房屋,无论用于经营还是住宿,均包括在房屋在从事各种合法活动,
承租人在房屋内,可能会经历生育、老去、疾病和死亡,这些人身体上发生的变化,法律予以承认和尊重,不会认为生老病死会给他人造成损失,即使造成损失,那也是天命,非人力所能抗拒。
从法律规定来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一十四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主要的义务是按时交付租金及妥善保管租赁物及按照租赁物的用途使用租赁物。通常认为,生老病死并不会给出租人的租赁物带来损坏,因此承租人无须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