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买卖合同怎么写有法律效力

房子买卖合同写法如下:

1、购房者若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已缴纳定金,一旦反悔,无权要求卖方返还定金;

2、若合同基础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解除合同;

3、贷款购房者在还贷期间转让房屋,仅需通知银行;

4、合同基础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履行合同对一方不公平时,可重新协商或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解除合同。

房子买卖合同的房产交易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意向书,明确交易意向和基本条件;

2、进行房屋评估,确定房屋的市场价值;

3、买卖双方签订正式的买卖合同,约定交易的具体条款;

4、买方向卖方支付购房款项,卖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5、双方到房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登记,完成房屋所有权的转移;

6、买方办理房屋的相关水电气等生活设施过户。

综上所述,房屋买卖合同规定购房者定金不予退还,合同基础重大变化可解除合同或请求变更,贷款购房者转让房屋需通知银行,且当合同执行不公时,可寻求重新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六百二十八条

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