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4死48伤”交通事故的背后存在什么问题?
8月1日上午,在武清区广源道与和畅道交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水泥罐车与由北向南行驶的大巴车相撞,事故造成大巴车侧翻,4人死亡,48人受伤。
据悉,大巴车是从武清高新公寓出发,本来要去北京,结果出发没多久,意外与水泥罐车相撞。武清区相关工作人员说,死亡的4个人,全都是来天津实习的女学生。
受访伤者称,他们都是德州一家女子学校的,“我们这五十多人全是女生,都是一个学校的,学校统一安排我们来天津实习,在这里已经实习两个月了”。
据悉,他们都是按照学校统一安排来天津进行暑期社会实践,在生产线上从事电子元件的检测工作,还有专门的老师带队。原定实践时间两个半月,现在已经工作了两个月左右,每天工作12个小时,工资每天100元。
山东德州一个学校的学生,怎么来天津进行暑期社会实践?所谓的暑期实践,怎么是从事与所学专业不相符的工作,并且每天工作这么长的时间?
还有多少学生暑期实习在法律保护之外?
在车祸惨剧背后,折射出很多学生暑期实习中正当权益难以得到切实保障的现实。近年来,安排学生以暑期实习的名义进入企业,从事与社会人员无异的高强度长时间劳动的事件屡屡曝光,对学生正当权益造成严重侵害。
这一问题的出现,首先是监管缺失,法律法规不健全。学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得不到劳动法的保护,每年这么多学生到社会上顶岗实习,而相关法律仍然不健全,这对保护学生正当权益、规范学生暑期实习非常不利。
与此同时,企业对廉价劳动力的需求也使类似问题屡禁不止。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就向记者直言:“学生素质高,工资少,暑期来实习不用交社保,管理也方便,企业当然是求之不得。”
如何保护学生正当权益不受侵害,让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落到实处?首先应该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监管,保护学生正当权益,同时学生和家长也要有保护自己的意识,在利益受到侵犯的时候能够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同时,相关部门应该集中加强对学校和企业的监管行动,如果涉及违法或者犯罪,要及时追究刑事或者行政责任,防止学生成为廉价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