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晋商是如何实现两权分离的,现代企业该如何借鉴其精髓?

明清时期,晋商的两权分离是指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这被称为“伙东制”或“东伙制”,即东家作为所有者,决定重大事务,而经营管理完全交给以大掌柜为首的伙计。

现代企业的借鉴:

一、用人机制。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后,就需要任用有才能的人担任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不能任人唯亲,而需要任人唯贤。晋商对经营经理的选用就十分认真、谨慎。山西票号业的重要人物李宏龄曾总结说:“得人者兴,失人者衰;认真察看者得之,不认真察看者不得之。”

二、奖励机制。明清时期山西商人为协调劳资关系,调动劳动者和员工工作积极性曾普遍采用了顶身股制这种劳动力奖励制度。顶身股制就是一般的员工可以用自己的劳动力顶替股份,与股东的资金股一起参与分红。透过这种制度可以启示现代企业要重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通过制定合理的制度、奖励机制等发挥员工的潜力。

三、管理机制。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后,股东不再管理具体的日常事务,而是从宏观上把握,日常的工作任务教给经理进行分配、负责。这启示现代企业要制定合适的工作机制,合理分配任务,该管的管,不该管的绝不要插手。充分给企业的负责人在制度内充分发挥的自由,培养他们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