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理解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地方没有司法自治权
民族区域自治与联邦制是不一样的,民族区域自治说白了就是法律法规、中央政策在少数民族聚居地方的一种变通执行罢了。因为少数民族生活习俗、宗教信仰等一些问题,使得一些东西不可能完全执行,怎么办?这时候民族区域自治就派上用场了,比如上回我的老师说过我国法定结婚年龄为男的22女的20,但婚姻法第五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婚姻家庭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
另外,不管怎样,我国始终都是单一制国家,如果民族自治地区实行起司法自治的话岂不变成联邦制了。
鄙人学识浅薄,以上是一点自己的理解,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