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牧骑是事业单位吗

二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乌兰牧骑隶属于县文化旅游体育局的二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呼和浩特地区一支实力突出的文艺专业队伍。2010年5月,乌兰牧骑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录用了15名艺校毕业生;2011年4月,又招考11人。截至2019年6月,乌兰牧骑有正式演职人员36人。设队长1人、支部书记1人。其中国家三级演员7人,四级演员21人。乌兰牧骑被确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爬山调”传承人省级1人、市级1人、县级5人。”为了传承和弘扬乌兰牧骑精神,发挥乌兰牧骑红色文艺轻骑兵作用,促进乌兰牧骑事业全面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乌兰牧骑的设立、建设、发展、保护和管理。乌兰牧骑是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具备先进性、群众性、民族性、时代性,队伍短小精干、队员一专多能、节目小型多样的文艺工作队。本条例所称乌兰牧骑,是指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设立,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公***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乌兰牧骑编制的核定,应当综合考虑其服务范围、人口规模和所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保证乌兰牧骑充分履行职能。

乌兰牧骑在当地文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指导监督下,可以自主公开招聘编制内队员;对特殊人才可以通过专家评估和专业技能考核等方式择优聘用。

乌兰牧骑招聘编制外队员的,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律依据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