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门鉴定被盗物品价值向受害人收费合法吗?
不合法。可以向公安机关的纪检监察或督察部门投诉,或直接向其领导反映情况。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违法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违法犯罪分子,这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神圣职责。依法鉴定被盗物品的价值,这是公安机关的应尽义务。法律规定: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25号)之相关规定:
1、第七十七条 涉案物品价值不明或者难以确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委托价格鉴证机构估价。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购买发票等票据能够认定价值的涉案物品,或者价值明显不够刑事立案标准的涉案物品,公安机关可以不进行价格鉴证。
2、 第八十四条: 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