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礼仪修道德学法律,帮我融合这三个内容起个好听的名字
男“修持”,女“井然”即可。
要找一个词概括这三个内容,恐怕做不到。因为三个内容各有各的特点。
但仔细看来,其实这三个内容,一个道德就概括了。。
礼仪在古代,是道德的形式。道德是礼仪的实质。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
正因为以上关系,所以:
1.道德实质重于礼仪,比如和尚从水里把遇溺的妇人救上来,难免有肌肤之亲,但是符合道德实质,所以礼仪上的问题可以忽略。
2.法理不外乎人情。比如医生给病人安乐死在我国是故意杀人罪,但是因为符合道德的某些层面,所以处刑一般较轻。
也就是说,这三个内容里面,道德是核心。
另外,无论是讲礼仪、修道德还是学法律,都有一个***同点,就是自制,修持。同样的,我们一说到修持,就会想到是在修身养性,修道德。
所以,与其寻找一个词把三个内容包含进去,不如把后面的道德、法律、礼仪都省略,而突出一个修习的动态,这样,后面可以覆盖的范围了无穷尽。并且都是在良善的范围内。
只是,如果要突出好听,则可以用“井然”。
因为这三种都是规范社会的手段,其规范的结果,无非是社会的“井然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