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一周工作多少小时

劳动法规定一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四个小时。根据相关规定,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5天,按这样算是40小时。但是规定还有一条,就是要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也就是说根据生产经营特点,一周内是可以工作6天的,但即使是6天,也最多44小时。

工作时间又称劳动时间,是指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在一昼夜和一周内从事劳动的时间,它包括每日工作的小时数,每周工作的天数和小时数。

标准工作时间,又称标准工时,是指法律规定的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按照正常作息办法安排的工作日和工作周的工时制度。我国的标准工时为劳动者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在1周(7日)内工作5天。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按照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标准工时制度方面进一步作出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每周工作超过40小时但不超过44小时,且不作延长工作时间处理,劳动行政机关有权要求其改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