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行五类员工违规行为

法律分析:1、严禁员工工作日中午饮酒,任何情况下不得酗酒;

2、严禁工作期间网上炒股、聊天、玩游戏;

3、严禁乱吃请、乱伸手;

4、严禁婚丧事宜大操大办;

5、严禁办业务看关系、说情准情、跑风漏气;

6、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向企业或个人提出不合理要求,办私事;

7、严禁非法集资、经商办企业或利用职权为个人和其他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8、严禁向企业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9、严禁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接受客户的宴请、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

10、严禁以任何方式进入歌舞厅、夜总会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法律依据:《中国农业银行工作人员违反财务会计规章制度的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财务会计工作,防范金融风险,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关于对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处理的暂行规定》、《中国农业银行稽核处罚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规章制度的范围是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国家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法规、制度和中国农业银行制定的规章、制度、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财务会计工作责任人员,包括各级行领导(主要领导、主管领导)、财务会计工作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含固定工、合同工)。

第四条 对于违反财务会计规章制度的工作责任人员,依照本办法予以下列相应处理:

(一)批评教育,通报批评。

(二)经济处罚:包括罚款,扣发奖金、岗位津贴或目标责任津贴,降低工资等级,赔偿经济损失,没收违规所得。

(三)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

(四)其他处理:停职、免职、下岗待聘、解聘、限期调出、解除劳动合同、辞退、除名。以上处理可以并处。

第五条 对违反规定并已触及刑律的,移交公安、检察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