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捡到别人的财物,失主让其归还,但朋友不还,这犯法吗
捡到物品不归还,因为涉案数额的不同,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如果数额不大的,属于民事纠纷,即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因此支出的费用失应当补偿;如果达到刑事立案标准数额的,拒不归还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侵占罪。
一、《民法通则》第七十九条规定:
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者失散的饲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
二、《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
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三、《物权法》的相关规定:
1、第三十四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2、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四、刑法上,拾得人恶意侵占、拒不返还的。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四、刑法规定了,侵占罪,告诉的才处理。即如果财物的所有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后,拒不归还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上海市高院、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关于本市办理部分刑事犯罪案件标准的意见》,侵占罪侵占数额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侵占数额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