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门巴族的 僧差制度?

这个知道在西藏解放后就废除了,类似到年龄服役的制度。

西藏的门巴族在旧西藏(1959年民主改革以前)曾经是政教合一的制度,掌握政权的“活佛”大喇嘛,为了确保其统治,同时也为了确保寺院拥有充足的杂役僧、工匠僧和武僧,制定了“二丁抽一”、“三丁抽二”的政策。所谓的“二丁抽一”、“三丁抽二”,是指一家人有两个儿子的,其中一个儿子必须出家为喇嘛,如果有三个儿子,则其中两个儿子必须出家为喇嘛,这就是旧西藏法律所规定的支僧差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