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铁路局二十一条的规定

成都铁路局二十一条是指旅客携带行李物品进站出站的管理规定,规定了旅客携带行李物品的包装、尺寸、重量等要求,以保障旅客的安全与便利。

成都铁路局二十一条是成都铁路局制定的一项旅客服务管理规定。规定了旅客携带行李物品进站出站时的相关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包装要求:对于易碎、易漏等物品要进行特殊包装,避免对其他旅客和公***设施造成危险或污染。2. 尺寸要求:行李物品的尺寸长度、宽度、高度之和不得超过160厘米,否则需另外购票;行李架储物箱内物品的最大长度不得超过60厘米。3. 重量要求:每件行李物品不能超过20公斤,且由旅客自行搬运,不能影响正常乘车秩序。4. 特殊物品要求:如电动轮椅、氧气瓶等特殊物品需提前申报并获得车站管理人员的批准。成都铁路局二十一条旨在保障旅客出行的安全和便利,同时也体现了铁路部门对公***秩序和设施的管理要求。旅客在乘坐火车时要仔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如果行李物品超重或超尺寸该怎么办?如旅客携带的行李物品超过规定的尺寸或重量限制,需另外购票。若超重超尺寸的行李物品已经在上车后被发现,则需向列车员缴纳相应的超限手续费,否则可能会被强行卸下。

旅客在搭乘铁路交通工具时,需严格遵守铁路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特别是行李物品的尺寸、重量限制,以确保行程顺利和人身财产安全。铁路部门也应不断完善规定,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满足旅客对出行便捷和舒适性的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铁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 旅客携带的行李、包裹及其他物品的重量、体积应当符合铁路部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