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行为人是在精神受到强制或者是因受骗上当产生错误认识的情况下违法的,虽然有过错,应当负责任,但同时也应当考虑到受胁迫或者诱骗违反法律,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对其要处以比一般违法行为更轻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九条 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