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仙桃一外卖员凌晨送餐被打身亡,平台是否也该为其负责?
要知道现在的外卖平台为了规避平台与外卖员之前的劳动关系,都是采用第三方众包的方式,换句话说平台与外卖员之间是没有任何关系的,如果外卖员送餐出现了意外,那就要看平台方是否有过错,如果平台方存在过错,那么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但如果平台方没有过错,是否承担责任,这就看平台的意愿了,现在是法治社会,可不是谁是弱者谁就有理。
这是发生在湖北仙桃市,当时这位外卖员在凌晨2点的时候接到一笔订单,需要送到某小区,估计该小区是封闭式管理,他进小区肯定要惊动小区的保安,而当时保安让他从另外一个口进去,但外卖员赶时间就“硬闯”了进去,然后在出来的时候俩人发生了抠脚,然后保安直接用警棍敲在了外卖员的头上,后来送到医院抢救,最后抢救无效死亡了。
如果从事件的发生过程来看,外卖员本身就有不对的地方,毕竟保安的作用就是保护小区的安全,而且还是在凌晨2点那么晚的情况下进入小区,保安放行是情谊,不放行是本分,并且当时建议他走另外的门,但外卖员却没有听从保安的建议,然后还硬闯。往好了说这是俩人起了争执之后,外卖员的不理智行为;往大了说,就因为外卖员的这种行为,保安完全可以不让他进,甚至是控制住外卖员,然后报警处理。而保安的最大过错就是动手打人,据说当时把外卖员的头盔都打碎了,现在把人打死了,他必然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如果从事件发生的整个过程来看,外卖平台只是给这位外卖员派了单子,一没有让他硬闯小区,二没有让他与保安发生争执,三没有怂恿保安打外卖员,不知道平台的责任在哪里。所以,现在想要定外卖平台的责任,那就必须拿出相应的证据才可以,比如当初签订的劳动或劳务合同,证明外卖员与平台的关系,如果定性为劳动关系,那么在工作期间出现意外,平台是需要给予一定补偿的,这是不可推卸的。
但问题的根本是,如果外卖员与平台之间没有协议或合同存在,恐怕外卖员这次的遭遇只能是自吞苦果,平台按照相关的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偿是肯定的,但给多少,怎么给这是无法确定的。只要平台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给予补偿,那么就没有任何人可以指责外卖平台,如果平台出于人道主义,给予外卖骑手一定的补偿,这也是人家平台的事。还是开头那句话,给补偿是情谊,不给也是本分,这主要看如何定义骑手与平台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