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文书是什么意思

官文书是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在行使职权、进行管理时所制作的各种文件。

这些文件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因为它们记录了这些组织的管理、决策和历史事件,对于了解这些组织的运作方式、发展历程和历史背景非常重要。

官文书的制作和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遵循一系列的规范和标准。首先,官文书的语言和格式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标准和规定,以确保其权威性和可信度。其次,官文书的撰写需要仔细考虑其目的和受众,以确保其内容清晰、准确、易于理解。此外,官文书的管理也需要遵循相应的规定,包括存档、保管、保密等方面。

简牍文书:

1、书散类。书橄类是简牌文书中最活跃、最常用的类别。其主要特征是通行性,即它一旦被制作出来,必然要由此及彼运行,运行的方向、收件者都十分明确。常见者有书、檄记、传、致、教等。

2、律令类。简牍所见律令多以条款形式出现,包括律、令、科、品等,数量不多但内容比较集中,比较典型的是睡虎地秦简的《秦律十八种》、张家山汉简的《二年律令》等。秦汉律令研究之所以成为当下热点,从根本上说是源于律令类文书的不断发现。

3、案例类。案录之类是对客观事物及言行的实录,有的还带有数据,皆有凭证备查功能,常见者有案、录、刺、志、课等。如汉简中所见的“功劳案”,是有关官吏功、劳的档案;如刺是谒见票报的实录文书,尹湾简牍中有不少名刺出土,功能相当于今天的名片。

4、籍类。簿籍属经济文书,如同今天的账簿、名册,服务于经济活动与行政管理内容与会计、统计相关,在简牍文书中所占比例最多,常见者有簿、籍、算、计、校等。早期簿、籍混用,但两者各有侧重:簿通常以人或钱物的数量值为主项,借以人或钱物自身为主项,数量为辅。

5、符券类。符券为信用凭证,一式两份或多份,由当事各方分别持有,常见者有符券等。以契刻为合乎形式者,称为“符”或“券”,或者是“符券”连称;以笔画线条为合乎形式者,称为“傅别”。

6、检类。关于检类文书,上文中曾有所提及:检类文书的主体为标识文书,但也以公、私文书的面目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