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各位好心人法律界人士请求帮我解开难题!我在灌云县城买了一套房子总价二十八万元、并和卖房人订了...
您好;
1 你无权要求对方履行该合同。因为它无法律效力,属于民法上的欺诈立约。
2 可以要求对方还你已经支付的购房款,并且,赔偿你的相应损失(付款的利息,为此事你付出的费用——交通,手续等,你预期的可得利益等。具体数额,需要你自己想好后,计算。)。
3 一般法定期限为:警方侦查:2月,再,检方审查起诉:1月半,最后,法院。
4 成立诈骗罪。判有期徒刑,且罚金。
5 你可以此时向警方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不交诉讼费)。也可以在检方接案时。
6 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交诉讼费的),判偿还你的损失。
7 劝一句:事已发生,静下来,处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