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法律是不是不允许拥有核武器

日本国会在1967年通过无武三原则法案,规定日本不可向处于纷争的国家、“***产国家”以及联合国禁止出售武器的国家输出武器。这三个原则在1976年紧缩,禁止日本对所有国家输出武器。到了1983年,在美国大力要求下,日本决定放宽条例,准许向美国提供军事技术。2004年,日本再度修改无武三原则法案,和美国携手生产导弹防御系统。现在的新措施,放宽武器出口禁令,由美国扩大到欧洲。

根据日本“和平宪法”,日本完全放弃交战权,不能设立军事机构,不保有陆海空军以及其它战力。

日本国会通过的法案,实际上就是日本的法律。所以,日本法律是不允许自身拥有核武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