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法律免费援助
法律分析:一、公民只要具备下面几个条件就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1、有充分理由证明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确需法律帮助;2、确因经济困难, 无能力或无完全能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公民经济困难标准由各地参照当地政府部门的规定执行);3、申请事项符合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二、哪些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呢?1、残疾/未成年人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2、老年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55条规定,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侵害,提起诉讼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减交、缓交、免交,并可以获得法律援助。3、可能判死刑的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事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应当获得法律援助。4、外国人刑事案件中外国籍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律师辩护的,可以获得法律援助。三、怎样申请法律援助呢?1、辖区居民可先向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后,再报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批和指派;2、不需经法院解决的非诉讼法律事务,由申请人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3、两个或两个以上法律援助中心对同一案件均有管辖权的,由最先接受申请的援助中心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四条 公民就本条例第十条所列事项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一)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五)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五条 本条例第十一条所列人员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协助提供。
《中华人民***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其法定代理人之间发生诉讼或者因其他利益纠纷需要法律援助的,由与该争议事项无利害关系的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
《中华人民***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七条 公民申请代理、刑事辩护的法律援助应当提交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二)经济困难的证明;(三)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申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填写申请表;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或者代为转交申请的有关机构工作人员作书面记录。
《中华人民***和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八条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的,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的,视为撤销申请;认为申请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需要查证的,由法律援助机构向有关机关、单位查证。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