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法院或者警局会受理吗?

1、“这种情况法院或者警局会受理吗?”:法院会受理,但如果后果和情节不是特别严重,公安机关不会受理。

2、“请问如果B真将A的照片发与丈夫和丈夫的家人,B可以上法院提起上诉或者到警局报案吗?”:

(1)不是“上诉”,A只是有权到法院“起诉”B:上诉是指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时向二审法院提起的启动二审程序的民事诉讼法律行为,你只是请求启动一审程序、还没有一审判决,应是起诉。

(2)B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否受理是公安机关决定的事:如果后果和情节不是特别严重,公安机关一般不会受理;但如果是传播的后果和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安机关(一般不叫警局而称呼公安局,叫警局是香港警匪片中的叫法)也有可能立案侦查并处理,河北艾滋女闫德利事件的相关信息也许你可以做为参考:/s/2009-10-21/031718871737.shtml

(3)还有:是B侵犯A的权利,有权起诉或报案的应是A女、而不是B男,你弄错了吧?

3、“如果可以分别以什么罪名提起上诉及报警;警局会受理吗?”:

(1)如果是向法院起诉:我认为应以侵犯隐私权或名誉权起诉,诉讼请求是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停止侵权、在所传播照片的影响范围内赔礼道歉、赔偿A的损失(包括为解决此事而造成的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2)如果是报警:可以其涉嫌传播淫秽物品或者是侵犯A的人身权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为由报案,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六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3)至于公安机关会不会受理:无法预测,但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受理,不受理时你可以向上一给公安或公安的同级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或是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告公安行政不做为;

4、“如果上法院A胜诉,一般会给B什么惩罚?如果报案成立,警局会给B什么惩罚?”:

(1)到法院A胜诉:一般会判决让B停止侵权行为、在所影响范围内向A赔礼道歉、赔偿A的损失。

(2)如果报案成立,不一定就会给B处罚:公安机关在受理后,需要在调查、取得确实证据证明B有传播淫秽物品或侵犯A人身权的证据时,才能对B给予处罚,处罚一般是行政拘留、罚款。

(3)还有: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处理、与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不是只能二选其一的问题,可以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调查确实并给予B治安处罚后,再依据公安机关调查、处罚的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也就是说:向公安机关报案和向法院起诉是可以同时使用的维权手段,二者并不互相排斥。

5、“上面几个权比较符合的就是肖像权了,我也查过,侵犯肖像权得是要利用某人的肖像谋取利益,但B并没有从中取得财物或者利益啊”:

(1)你的事并不符合侵犯肖像权的情形:侵犯肖像权,是指未经权利人同意、以谋利为目的传播他人肖像的行为,而B传播A的肖像不以谋利为目的,而是以侵犯A的名誉、隐私进而达到威胁其结婚、侵犯其人身权利、干涉其婚姻自由的目的。

(2)此事,应是属于侵犯A的隐私权、未经同意擅自传播她人不愿为知的个人隐私的侵权行为,侵犯隐私权的同时情节较为严重,同时侵犯了名誉权。

6、“另外,如果B没有要求任何A的要求,只是把照片寄给A,那这种情况也同样适用吗?”:

(1)如果B没有任何要求,只是把照片寄给A本人、并没有寄给其他人、四处散播的行为,不属于侵犯隐私权、侵犯名誉权的行为,A起诉要求B赔偿或停止侵权行为不会被支持;

(2)但是:即使B只是将照片寄给A本人:也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A有权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处罚B,因为B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长六项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但如果情节较轻,公安机关一般不会给予处罚。

7、建议:

(1)不管怎么说,B既然已经说了就有可能做得出,建议尽快与B协商解决。

(2)如果A女不能与B协商解决,就应尽快向丈夫和家人说明情况、争取谅解和支持,然后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法院起诉:一旦向公安报案或向法院起诉,再想瞒这事是很难的,如果不事先争取到家人的理解和同情,即使是报案或打官司也会很被动。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