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八个字
限高≠失信,对付老油条,你必须主动出击。
一、限高=没有钱的人
限制高消费,指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 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
“限高”针对的被执行人有两个特点:
一是 不履行还钱义务。
二是 没有钱。
二、失信=有钱不还的人
当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任意情形的,法院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式妨碍、抗拒执行。
3、以虚假诉讼或者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规避执行。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5、违反限制消费令。
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失信”针对的被执行人有两个特点:
一是 不履行还钱义务。
二是 有钱不还。
三、限高的后果=消费
[自然人限制]
1、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其他动车一等座。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 、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不会影响高考和升学 )。
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单位限制]
如果单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也要受上述限制,但不影响个人信用,如果是以个人财产因私消费的,需要向法院申请。
四、失信的后果=信用+消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会有限制消费和联合惩戒两个方面的后果,有的法院还会附赠"老赖专属彩铃”。
[联合惩戒]法院会通报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一般是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五、限高的期限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可以解除限高:
1、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义务。
2、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
3、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
4、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
另外还有一种情形,即被执行人因生活、经营所必需或其他紧急情况需要暂时解禁的,比如:个人重大疾病就医,近亲属重大疾病就医,近亲属丧葬,重要考试等需要乘坐飞机等限制交通工具,可以向法院申请,经核实批准后可暂时解禁。
六、失信的期限
失信的期限因被纳入的原因不同有所区分,纳入期限届满或达到解除条件,人民法院会删除失信信息。
[一般情形 ]
1、已履行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已执行完毕。
2、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
3、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且法院审查同意。
4、终本后,通过网络查控财产两次以上还是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
5、法院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裁定中止执行的。
[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上述规定,比如 : ]
2年:
1、被执行人妨碍、抗拒执行。
2、规避执行。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4、违反限制消费令。
5、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1-3年:
1、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
2、具有多项失信行为。
七、限高和失信的启动方式。
对被执行人启动“限高”和“失信”有两种方式:
1、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决定。
2、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
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说对付老赖,一定要主动出击的原因之一,无论是通过司法途径去向对方施压还是寻找财产线索,都需要我们主动去申请、推进和发现。法官是人,不是ChatGPT,一个执行法官手里可能有上百个案子,如果只是被动地等待,可能到时候花儿都谢了。
八、解除限高和失信后的影响
解除后,被执行人的消费不再受到限制,也不再对其进行联合惩戒,“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也不再公示相关信息,但征信上仍然会有一定影响。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5年,解除失信后,失信信息作为客观记录,仍然会在征信系统中记载,在办理贷款或进行信用评级时,会因曾经的失信行为而给予一定的负面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