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租房合同中物品自然损坏和人为损坏是怎么界定的,自然损坏的定义是什么?
自然损害包括:自然老化、遭遇灾害天气等非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害
人为损坏是指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行为对物体的损坏,称为人为损坏。
自然损坏是指物体的自然分化或老化造成物体的损坏,或者自然灾害对物体造成的损坏,称为自然损坏。
这个赔偿标准,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租赁双方可以协商确定,如果承租人觉得该赔偿标准过高,可以不予对方签订合同,
但是如果既然已经签订,又是自愿行为,那么如果出现物品损坏的情况,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责任的,就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