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中真的存在“怀孕歧视”吗,以员工怀孕为由而辞退是否合理?

这个当然是不合理,你劳动合同法里面明确规定了,女职工在孕期内,单位不能接触劳动合同,除非女职工给单位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严重违反管理制度

1.三期员工,包括孕期,产假,哺乳期,用人单位也是不能随意辞退的,除非员工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2.单方解除,可以申请仲裁,仲裁基本上对三期员工的保护是非常大,可以申请继续履行合同。

3.也可以一次性协商赔偿。这个合法的就是直到哺乳期结束的工资。当然自己接受就可以。

4.建议尽量协商,毕竟对你来说是有孕在身,不宜太激动,对于公司也是很无奈,很快你就休产假,产假有半年多,公司又得找人替代你的工作。

5.国家立法进一步保护女职工的权利,个人认为反而进一步增加了女员工的就业歧视。当然如果成本国家能够进一步补贴可能效果不一样。

另外,这个问题作为hr的最头疼,一方面是企业,一方面是员工。这个问题是一个非常矛盾并且尖锐的社会问题我个人建议,不要太过分要求,但需要合理保护自己,例如适当可以主动跟公司说放弃一些东西,例如社保给你买,发基本工资好了,后面生育津贴归你,甚至缩短产假。当然我说的都是低于法律层面规定的,法律规定你可以享有100%工资到哺乳期。但是基于你在一个公司,很可能是一份你喜欢,甚至是你建立了一定位置的集体,虽然不合法但是适当让步,让老板看到你是站在公司角度考虑问题的,呆在一个企业是长期的,也觉得真的可以尝试下适当让步。

总结:如你的情况就是单位逼你自己辞职,你只要坚持住不辞职不犯错,单位就不能解除合同, 但如果你们公司连底线都不给你违法解除,那就拿起法律武器吧。让他支付双倍经济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