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

这话又对又不对。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先不说现实社会是否如此。即便是理论上,不存在任何贪污腐败,徇私枉法的情况,这里所谓的人人平等也只是司法平等和执法平等,而不包括立法平等。

实际上,统治者在制定法律时已经有了价值考量,谁的利益优先,谁应得到照顾(实际上就是特权)。法官和执法者就算十分廉洁,也只能依法办事。那你说他们做出的决定是平等还是不平等?说不平等,他们适用法律一视同仁,谁也没有法外特权。说平等,可法律本身就有三六九等,所谓法内特权……比如古代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现代所谓“保护弱势群体”。这些都是法内特权。在严格执法,不考虑法外干扰因素的话,所谓的弱势群体其实是法律上的特权阶层,会形成所谓“我穷我有理,你富你有罪”的现象发生。除此以外还有很多国家优先保护的利益和团体。

很多人,不亲身接触到,一般只会厌恶法外特权和腐败行为。殊不知,法内特权才是最可恶的,因为法外特权是违法的,你还能寄希望于申诉信访。可法内特权,除非变天,否则你申诉无门,只能自己认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