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询问的时候签了字指纹没录会立案么?

你好,河南梁园律师事务所商俊龙律师为您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之规定:

第一百六十六条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等应当登记,制作接受证据材料清单,并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必要时,应当拍照或者录音、录像,并妥善保管。

也就是说,公安机关是否会立案侦查,与是否捺指纹无关。捺指纹属于程序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