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出兽药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

会没收经营制品、罚款。该行为违反了《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养殖户等使用者转手销售兽用生物制品超出兽药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属于无证经营,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罚,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货值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