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报名要求法人亲自参加报名合法吗?

招标方应该审核投标人的资质,原则上应该本人到场。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因为任何企业也不可能是法人参与所有投标,我制作参与了数百个标了,从没有一个有这样的规定,你们可以给招标公司提出问询函(质疑函有些重了,暂时还用不上),正常项目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只需要单位出具正规介绍信,或是出具盖有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等文件,即可由代理人报名参与。若是大型公司企业,每天都有数个数十个项目同时开标,法人很忙的。正式投标现场法人都没空来,更何况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