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制定应该遵循怎么样的原则

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法律制定的指导思想,是指导贯彻于整个立法活动过程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准则。它关系到立法活动的根本性、全局性和方向性的问题,既是立法活动经验的理论概括,又是立法活动的思想准则。它关系到立法活动的根本性、全局性和方向性的问题,即是立法活动思想指导和最高准则,又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法律制定的原则是指立法者在法的制定过程中,应该遵循的基本准则,它是立法的指导思想在法的制定过程中的具体化。我国现阶段立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一、科学性和民主性原则(一)科学性原则立法首先应体现科学性原则。法律作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它要为国家、社会以及普通公民确立一种合理的组织结构,一种规范的行为模式,一种正确的价值选择,这就决定了法律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立法的科学性原则,首先表现为它的理性化方面。法律是一种有确定性、明确性、普遍性的行为规范,它的制定是建立在人类能够鉴别、判断、评价和认识客观事物真理基础之上的一种高度自觉性的行为。立法的科学性原则的第二个体现是合理化。同理性化相比,合理化则更进一步地体现了科学性原则,合理性是对事物之间相互关系的恰当界定。立法的科学性原则的第三个体现,就是主观符合客观,法律既不是一种纯粹主观的现象,也不是一种纯粹客观的事物。是一种主观同客观、理性和经验相结合的产物。(二)民主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