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商家一直缺货,赠品用了要抵钱吗
不用。格保护条款和消费决策密切相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示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等内容,消费者则可自主选择是否进行消费。保价条款将赠品也计算在内,作为退还价差时应予扣除的部分,同时未就保价内容进行明示告知,俨然构成了霸王条款,涉嫌损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在消费者提出保价时,商家搬出“有价赠品”作为挡箭牌,限制消费者获取全额价差补偿的权利,剥夺了消费者自由选择是否需要赠品的权利,属无效格式条款,法律上站不住脚,无法起到约束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