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近代欧美国家都是通过法律来确立政体

1、因为法律是一种社会契约,按照英国哲学家洛克的观点,是民众为了安全、秩序等价值利益的需要将自己的一部分权利让渡给政府,政府凭借民众所让渡的权利形成对于公***事务的管理权。政府和民众所达成的这种权利让渡由法律契约的形式被确认下来。

2、所谓政体,就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指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政体是与国体相适应的。由于历史条件和阶级力量对比等具体情况的不同,国体相同的国家,可能采取不同的政体,但都体现同一特定阶级的专政。如资产阶级国家有君主立宪制、民主***和制(内阁制和总统制)等不同政体。

3、另外,美国被认为是典型的多元主义民主政体国家,也就是著名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所说的“polyarchy”。多元主义政体的本质特征是权力分散,或曰权力中心的多元化。权力多元化使得各种政治力量在决策过程中起作用,它们竞相对政府机构施加影响,反映各种利益,力图使政策的制定符合它们的需要。

4、多元主义政治具体表现为: (1)美国社会存在着许多力量强大的利益集团,它们能以某种有效的方式参与决策过程。美国官方的政策通常是各个集团之间讨价还价和进行妥协的结果。 (2)各重要集团之间处于一种相对均势与相互制约状态,没有一个集团强大到足以绝对地支配其它集团。 (3)各种集团之间的均势是民主社会的自然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