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是什么性质单位?
一、公证处是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公证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明机构。
二、公证处属于当地司法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主管单位是司法局。
三、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的有关规定改制的公证处,应成为执行国家公证职能、自主开展业务、独立承担责任、按市场规律和自律机制运行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
公证处收费的标准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四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公证法》第四十六条 ?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扩展资料:
申办公证须知
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人应向公证处提交下列材料。
一、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回乡证等)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社团法人登记证书)。
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代理人须提交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证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如监护人证明)。
三、需公证的文书(合同、章程、声明书、毕业证书等)。
四、与公证事项有关财产所有权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发票等)。
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它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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