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否为独立法人

问题一:什么是独立法人企业 50分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与自然人不同,是种无生命的社会组织体,法人的实质,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

企业法人是具有国家规定的独立财产,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组织章程和固定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盯济组织。确立企业法人制度的好处,在于使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取得独立的民事主体资格,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在法律上拥有独立的人格,象自然人一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企业法人的这种独立资格的意义在于:一是独立于自己的主管部门,企业和主管部门之间是两个完全平等的主体,不是隶属关系,双方只能按照等价、有偿、自愿、互利的原则形成民事法律关系;二是独立于企业成员,即企业法人与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互相分离,各自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三是独立的财产权利,从而使企业法人能独立的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四是独立的财产责任,即企业法人的民事责任以企业自有的财产独立承担,同组成企业法人的成员的财产无关。

该企业是一家改制的股份制公司。

问题二:非独立法人公司与独立法人公司区别? 10分 非独立法人公司:是指未取得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而只是取得的营业执照的公司。

根亥《中华人民***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凡独立核算的企业或者组织须在企业的注册及经营地纳税,对在不同地区的多个分支机构如均为独立核算的企业,其企业的盈亏不能互相轧抵,应按规定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纳税。

独立法人公司:

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完成获取法人资格的法定程序,开展活动时,需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作为法人身份的合法凭证。

问题三:企业一定是法人吗? 法人是相对自然人而言的,是指拥有独立支配的财产,能够以自

己和名义独立地参加民事活动.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社

会组织.

法人成立应发具备的条件,根据民法通则第37条之规定,主要

有以下四个方面:

1.法人必须依法成立.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法律所允许,

经国这认可也允许成立.它包括两方面的含义:第一,法人除依照民

法成立外,还要依照规定的法律程序成立.

2.法人必须有自主经营的财产.法人要进行各种经济活动和社

会交往,必须有一定的物质基础作保障,这就是由法人自主支配的财

产.

3.法人必须有明确的组织机构.名称和场所.法人是一严格的

组织体,不是一个松散的联合或联盟,因此必须有一个明确有组织机

构,不是一个松散的联合工联盟,因此必须有一个明确有组织机构,

行使法人的职权和从事日常工作;法人的名称是用于同其它法人相区

别的志,有的可以表明这个组织或单位的工作对象及录属关系,法人

对自己登记注册的名称享有专用权,以此名称制造的产品鉴定的合同

,获得的专利等不允许别的组织冒用,受国家法律保护;法人还必须

有相对固定的场所,即住所,就是法人组织的所在地.它表明了法人

进行经济活动的主要地点,据此设立银行帐户,履行债权债务,安排

诉讼管辖等.

4.法人必须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法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

活动中,由于违反合同.不履行债务,或者侵害了社会或其他人的财

产及利益,就应当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上述四个条件中,法人必须具有必要的产或经费和能够独立地承

担民事责任这两项,不法人最明显,最突出的特征.并且,上述四个

条件缺一不可,只有同时具备,才能成为法人.

民法通则所规定的四个条件,不仅对于法人成立有着明确的要求

和的,而且也成为我们识别或判断一个单位或经济组织是不是法人提

供了比较准确的依据.

企业法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包括:

(一) 公司;

(二) 非公司制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是指具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资金数额、企业名称、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住所等法定条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经济组织。我国的企业法人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内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在中华人民***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企业法人具有以下特征:(一)具备企业法人的法定条件,经核准登记成立;(二)是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国家授予其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以及公司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和外资企业法人以企业所有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和企业的区别:

公司是企业法人的一种

简单的说:所以公司一定是法人

企业不一定是法人

据个例子,某个公司的子公司虽然是企业,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因为子公司没有任何独立的法律地位,所以子公司不可能是法人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从事经营活动的独立核算的经济组织。企业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有不同的分类,按照组织形式不同,可以将企业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等。从公司的定义可以看出公司是企业中的一种。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且也中还包括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这两......>>

问题四:怎么证明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可以作为证据。

资料越全越好,我说的只是最低证明标准。

问题五:什么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独立法人的单位可以包括

a.国家机关 国家机关法人依据《组织法》规定的机构设置程序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产生;b.工业单位 事业单位法人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为法人身份的合法凭证;C.社团法人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登记,需有《社会团体法人证书》;D.企业法人 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法人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的进行民事活动,以自己的财产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法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即法人仅以以法人名义所有的财产承担责任,作为法人企业的股东再不存在欺诈和滥用法人有限责任的情况下仅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无需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企业责任。主要有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等。在企业法人上,主要是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俩种。

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户不具备法人资格,因为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户指以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企业全部财产规个人所有,个人对企业的全部债务负无限责任的盈利向组织。既然个人须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企业承担责任,出资人和企业之间具有很强的一体性,出现问题直接由出资的个人承担即可,无需将个人与企业划分的特别清楚。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个人投资设立一个饭店,经营不下去要关张,所有的负债必须由出资的个人以其全部财产清偿;如果几个人合股成立一个带有有限责任公司性质的酒店,出现了亏损,股东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即可,对出资额以外的债务则无需承担。

问题六:设立中的企业是否有独立法人资格 一般不具备。

1、如果设立的是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设立后也不具备法人资格。民事上的主体设立前与设立后都是“自然人”。

2、只有设立的是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自成立之日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但有些事业单位,申请之日即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所以说“一般不具备”。另外,公司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不是。洛林电子商务的文章你可以看看。

问题七:什么是独立法人 独立法人是指依法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拥有企业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的经济组织。理论上独立法人资格的要件关键在于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法人的单位可以包括:a.国家机关国家机关法人依据《组织法》规定的机构设置程序经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产生,履行职能时,不需证书类法人凭证;b.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或备案,完成获取法人资格的法定程序,开展活动时,需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作为法人身份的合法凭证;C.社团法人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经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登记,完成获取法人资格的法定程序,开展活动时,需有《社会团体法人证书》作为法人身份的合法凭证;D.企业法人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和《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完成获取法人资格的法定程序,开展活动时,需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作为法人身份的合法凭证。相比较而言,我国的事业单位法人难以等同于国外法人中的哪一种,若从法人举办目的、举办主体、活动范围等方面分析,事业单位法人类似于国外的公法人或公益社团法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企业法人子公司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的;但如果只是家分公司,则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这点要严格进行区分!单位的具体性质可以依据该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予以最终确定!编辑: 陈金康

问题八:子公司是不是独立法人 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就是说,分公司不能自行参加民事诉讼,它不具有法人资格。

问题九:分公司是否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我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就是说,分公司不能自行参加民事诉讼,它不具有法人资格。

问题十:分公司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只是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但是在民诉中分公司可以作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