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绿地被侵占怎么维权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小区公***绿地被侵占,可以告知物业。物业知晓后应及时制止该行为。如果当事人不停止侵占行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二款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