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嫖娼罪是怎么处罚的.?

您好,嫖娼违法,但一般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

一般的嫖娼行为在我国被认为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通常根据《治案管理法》和《卖淫嫖娼管理办法》处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严厉禁止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违者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在以下的特殊情况下,嫖娼属于犯罪行为:

(一)嫖娼的是幼女(不满14周岁)而且明知--涉嫌强奸罪(非性工作者)。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刑法》第360条(第1款):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与他人恋爱、姘居、通奸的,均不构成本罪,需有营利目的或者放任传播而进行卖淫、嫖娼为目的。

2、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出于伤害他人、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故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不能定传播性病罪,情节严重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